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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我市完成一季度医疗机构传染病和死亡病例监测报告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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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芜湖政府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0 |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针对我市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市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我市于5月9日至23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医疗机构2006年第一季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检查,我市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已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市的传染病直报网络,报告网络均能正常运转,我市县区级以上医院死亡病例监测报告已初步开展。
本次抽查44个医疗机构,主要查看各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化验室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簿、疫情管理制度、死亡报告卡、自查记录和直报网络运转情况。大多数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基本做到准确及时,网络直报运作情况良好,制度健全,能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自查。疫情报告工作开展较好的有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繁昌县医院、马塘区医院等。从漏报病种上看,漏报比例较高的病种为非淋、淋病、血吸虫病、流腮等。报告率较高的病种为丙肝、梅毒、甲肝、风疹等。
本次检查中也发现不少了问题:(1)有些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仍不健全,尚未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和自查制度,这些问题在乡镇级医疗机构较为普遍。传染病漏报现象仍有出现,迟报现象较为严重,甚至市级医院、县级医院也存在上述现象。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不够准确,不利于传染病报告的开展。针对部分传染病报告数较少的乡镇卫生院,重点核对了其处方门诊日志登记率,检查中发现基层门诊日志登记率普遍不高,在抽查的9家医疗机构中,除官陡卫生院门诊日志登记率符合国家要求外,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门诊日志漏登情况,严重制约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开展。(2)不少医疗机构对死亡病例监测报告管理工作未形成具体的制度,漏报、迟报、错报的情况仍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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